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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

時間:2023-12-28     作者: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轉載】   來自:福建日報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

的實施意見

(2023年12月24日中國共產黨福建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總體要求,充分認識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重大意義

(一)重大意義。中共中央、國務院出台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賦予福建重大政治責任、重大歷史使命和重大發展機遇。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有利於發揮福建獨特優勢,服務對台工作全局;有利於回應台胞訴求,增進台胞福祉;有利於鼓勵更多台胞來閩發展,融入新發展格局。各級各部門要提高站位、主動作爲,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向更廣領域、更高程度、更深層次邁進。

(二)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聚焦融合發展所需、台胞台企所盼,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持續推進、久久爲功,爲台胞辦好事、謀實惠、增福祉,爲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示範。

(三)工作目標。閩台各領域融合發展進程加速推進,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效應充分顯現;融合發展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完善,示範樣板功能更加凸顯;全域融合發展格局紮實推進,與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協同增效作用更加突出。到2025年,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形成一批階段性標誌性成果;在未來更長一段時期內,福建全域基本建成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在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共建共享第一家園,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範樣板

(四)健全台胞社會參與體系。在台胞聚集社區開展閩台共建共治共享試點,推出更多便於台胞參與的社會融合項目、基層治理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拓寬台胞參評各級榮譽和獎項範圍,激勵表彰一批參與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社會公益、司法服務等事業發展的優秀台胞典型。台胞可加入相關行業性、學術性、專業性社會團體,擔任台資企業協會等非宗教社會組織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擴大省社科基金台胞專項扶持項目規模,建立健全閩台學術交流合作機制。擴大台胞擔任仲裁員、調解員、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檢察聯絡員及司法輔助人員等的規模,拓展台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領域。

(五)完善台胞在閩求學研習制度安排。優化在閩台胞子女申請就讀中小學和公立幼兒園流程,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符合條件的省內高校通過直接採認台灣“統測”、“分科測驗”成績等多種形式招收台灣學生,提升高校台生的獎學金覆蓋面、入學助學金額度,擴大對台招生規模。推動優勢特色台企與閩台高校深度合作,組建海峽兩岸職業技能教育聯盟,合作興辦職業學校。設立一批兩岸青少年研學基地。

(六)建設台胞宜居宜業首選地。落實取消台胞在閩暫住登記,調整相應行政事項,制定台胞定居落戶工作規範,實現“願落盡落”。爲首次來大陸的台灣同胞提供更多便利化服務措施。優化台胞出入境證件辦理服務,拓展台灣居民居住證在全省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互聯網領域應用場景。推出更加便利台胞使用移動支付的舉措。全省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要爲就業創業台青提供過渡期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立全省台胞醫保健保線上服務平台。落實台胞在閩購房、普惠養老、臨時遇困救助、參保“五險一金”等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建設全省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資格證書統一平台,頒發採信證書全省通用。擴大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直接採認範圍。大力推進學校、醫院、科研機構聘用台胞工作。在閩台灣教師可參與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推動擴大符合條件的台灣居民在閩從事律師職業的執業範圍。

(七)提供更有溫度更高效率的涉台司法服務。提升海絲中央法務區、海峽兩岸仲裁中心等的涉台服務功能。設立涉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涉台法律研究諮詢、台灣地區法律查明中心和共享平台,制定台灣民商事仲裁機構在廈門設立業務機構登記管理規定。實施“一室多員”涉台檢察工作機制,提供精細化涉台訴訟服務,優化涉台執法信息公開平台,推進提升台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檢察聯絡室、台胞台商服務中心(專窗)等運行質效,打造大陸涉台司法服務優選地。

三、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範樣板

(八)推動閩台基礎設施應通盡通。構建陸海空立體式綜合性對台通道樞紐。完善海運通道,推動加密“小三通”航線,推動福建沿海對台客貨運樞紐設施提級擴能,推進兩岸客貨運輸便利化。拓展對台空中通道,以福廈樞紐機場爲節點,推動加密閩台空中直航連接。推動暢通閩台與大陸其他地區連接通道,加快推進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和中西部運輸通道建設。加強物流樞紐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佈局建設,強化“絲路海運”、“福建中歐班列”服務閩台物流運輸能力,做強做優海運快件、冷鏈物流等對台特色業務,構建國際貿易物流新通道。

(九)實施優化涉台營商環境行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依規放寬台資台企市場準入限制。擴大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推動實施對台小額貿易備案管理等創新發展措施。制定《福建省促進兩岸行業標準共通條例》,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加強金融對台服務,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設立運作閩台產業融合基金等,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深化“台資板”建設。完善台胞台企權益保障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政企溝通渠道,各級黨政領導要常態化聽取台胞台商意見建議。

(十)打造閩台產業合作升級版。建立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清單,實行審批、要素、資金優先保障。深化閩台電子信息、機械裝備、石油化工等優勢產業合作。高質量建設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等涉台產業園區。加強要素保障,加快佈局建設古雷石化基地重大石化項目、寧德鋰電新能源產業鏈項目,拓展延伸上下游產業鏈。加快閩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設,實施關鍵共性技術聯合攻關項目。推動中國東南(福建)科學城建設。構建閩台人才聚集平台,推動海峽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

(十一)拓寬台灣農漁業和中小企業在閩發展路徑。加快建設兩岸農漁業交流合作平台,提檔升級台灣農民創業園、閩台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深入推進閩台鄉建鄉創合作項目,創建一批合作樣板縣(鎮、村),吸引更多台胞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貿易合作社。創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依託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平台拓展台灣康養、文化創意等業者來閩發展空間。支持符合條件的在閩台企和金門、馬祖企業參評“福建老字號”、“中華老字號”。

四、密切閩台人文交流,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範樣板

(十二)推進閩台民間基層交流。辦好海峽論壇等兩岸重大交流活動。發揮民間信仰精神紐帶作用,培優做強對台交流基地,打造祖地文化品牌體系。加強閩台法學法律界交流交往。支持開展閩台佛教界聯合傳戒和福建道教對台科儀培訓,省內宗教院校團體可招收台灣學生和會員。制定台灣民間組織在閩設立辦事機構實施細則。實施閩台歷史展示溯源工程,開展“遷台記憶”檔案文獻徵集、保護、開發利用和數字化工作,鞏固拓展閩台同名同宗村交流,推動閩台共修共建同名同宗村村志、館、網,完善中國閩台緣博物館等涉台場館設施,深化尋根謁祖和宗親鄉親姻親交流。

(十三)加深閩台青少年交流交往。辦好海峽青年節、海峽青年論壇、海峽青年社團圓桌會等品牌活動,促進閩台青年社團結對交流。開展閩台中小學校校際結對交流。設立閩台棒壘球區域發展中心,推動閩台青少年以“閩台聯合組隊”等方式參加大陸棒壘球比賽。建好用活台灣青年創業就業基地、體驗式交流中心,讓更多台灣青年來閩追夢、築夢、圓夢。

(十四)共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發揮閩南文化、媽祖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優勢,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深入實施涉台文物保護工程,開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遺產司法保護行動,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台胞參與涉台文物保護及考古項目。實施“南島語族起源與擴散研究”項目,擴大南島語族文化起源地影響。試點允許台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制定促進兩岸優秀網絡文化融合發展若干措施,推進兩岸影視文化創作基地建設。支持閩台媽祖宮廟聯合開展非遺項目“媽祖信俗”保護行動,推進兩岸閩南紅磚建築、媽祖文化史蹟、關聖文化史蹟、開漳聖王信俗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五、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構建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新格局

(十五)持續提升廈門與金門融合質效。在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科技創新、產業轉型、對外開放、公共服務、城市治理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縱深推進綜合改革試點。制定金門居民享受廈門同城待遇的政策舉措,打造廈金“同城生活圈”。加快推進與金門通電、通氣、通橋大陸側項目建設。做好廈金通橋、海運互聯、共用機場相關規劃銜接,適時推動廈門與金門共建共享基礎設施。推進廈門大學深化與金門大學校際交流合作。

(十六)推進福州與馬祖創新融合。制定馬祖居民享受福州同城待遇的政策舉措,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便利更多馬祖居民到福州發展。推動共建兩岸物流集散中心,建設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促進文化旅遊、海洋漁業等領域創新融合,吸引台胞台企參與福州數字經濟發展。加快推進福馬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等工程大陸側項目,做大做強福州到馬祖的客貨運航線。建立福州新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對台融合協同機制,實現一體化、高質量發展。

(十七)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先行區域,優化海關監管模式,推動兩岸貿易結算便利化,進一步擴大對台小額貿易,打造兩岸農漁產品貿易重要通道和中藥材交易平台,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推出簡化台商台企在平潭綜合實驗區投資審批程序的相關措施,推動放開台灣信息服務行業准入,擴大對台教育合作。構建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培育對台直航通道,推動優化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台灣本島客貨運航線,適時開通平潭綜合實驗區至台灣郵輪航線,推進遊艇旅遊合作,紮實推進一批對台基礎設施聯通項目建設。

(十八)拓展其他地區對台融合實踐。泉州、漳州加快建設世界閩南文化交流中心,辦好世界閩南文化節,開展與澎湖融合發展實踐。推進三明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建設,發展龍岩、三明客家文化對台交流項目,成立閩台客家文化研究與交流聯盟。辦好莆田世界媽祖文化論壇,建設媽祖文化中心。打造南平生態、文化、旅遊產業對台合作品牌,加強兩岸碳計量技術交流。拓展延伸寧德電動汽車和新能源新材料產業鏈,打造閩臺新能源汽車智造基地。

六、強化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

(十九)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中央對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各方面全過程。

(二十)建立和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健全部省聯動、通報督導、新聞發佈等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全鏈條全方位推動工作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配強專門工作力量,抓好落地執行。財政部門要統籌落實好各項經費保障。

(二十一)構建考核評估體系。加強跟蹤分析、評估督導、考覈管理,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爲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作爲黨政機關績效考評參考依據,納入巡視巡察監督範圍,提升工作質效。

(二十二)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暢通台胞意見反饋渠道,凝聚各方共識。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工商聯和人民團體、海外僑團、涉台研究智庫的積極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福建日報》2023年12月28日1版【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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