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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丨“十項出入境新政策”與您切身相關時間:2023-11-10 18:52:00 11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出臺 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面 實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 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管道更加豐富,台胞來閩實現 “想來即來” 解讀:可以在台灣通過網上申請辦理“通行證”,到大陸先持一次性“通行證”入境,卡式“通行證”隨後會寄到大陸您指定地點 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解讀:在廈門增設大陸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從福建口岸入境的“通行證”制證時間由7天縮短至5天 在便利閩台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面 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信息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 “一地備案、全國通用” 解讀:只要在對台客運口岸的信息採集點,留存備案您的個人信息,未來就可以在全大陸任一口岸走自助VIP通道 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台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網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解讀:如果是台灣漁船、小額商貿船想進出福建口岸,邊檢實行網上預報預檢,24小時通關保障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 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解讀:對有意願在閩定居的台胞,實行願落盡落,可直接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交定居申請,10個工作日內審批 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面 擴大通行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通行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 解讀:原先大陸許多第三方網路平台對“通行證”聯網核驗接納度有限,現加強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第三方網路平台的使用場景 推廣設立 “台胞台企專窗” 和 “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諮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 解讀:提高政務服務能力,實行一窗通辦,讓台胞大陸辦事像網購一樣方便 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解讀:這條厲害了,只要是台灣人才,就可以隨帶外籍(菲律賓、印尼等)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可獲一年工作簽證,期滿人無需出境可工作簽可再延期一年 ——以上解讀由【台陸通】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十項措施對服務促進閩台人員交流交往,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具有積極作用,目前各項措施正處於有序籌備階段。 信息来源:整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福建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