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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臺“支持臺企12條”措施

時間:2020-09-07     【轉載】   來自:中國臺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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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台辦供圖。

 

中國臺灣網9月6日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和助力臺企“11條”,幫助台商臺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困難,實現更好更大發展,近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省台辦等10部門聯合出臺下發了《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四川省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專案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四川支持臺企12條”)。

 

“四川支持臺企12條”對標助力臺企“11條措施”,立足常態化疫情防控,緊扣“六穩”“六保”要求,提出持續幫扶台資企業復工複產、統籌協調推進重大台資專案、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台資企業穩外貿、全面落實規費減免政策、有力支持台資中小企業發展、主動做好台資企業服務工作等12條具體措施,對引導臺企妥善應對內外部環境變化,緩解因疫情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為臺企在川增資擴產、投資興業給予有力支持,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同等待遇,堅定台商臺企投資發展信心。

 

“12條”措施立足中央重大戰略部署和發展機遇,充分體現四川特色,聚焦四川現代工業“5+1”、現代農業“10+3”、現代服務業“4+6”等重點產業領域,從支持產業鏈配套協作、鼓勵發展跨境電商穩外貿、積極參與大陸新基建、加大金融扶持穩企業保就業、支持台資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為台資企業創造更好發展條件,助力其平穩發展、做大做強。促進臺企抓住四川“一帶一路”、新時代西部大開發、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機遇,加快自身發展。

 

相關措施出臺前,省台辦、省發展改革委密集開展了“服務台商走訪”活動,廣泛聽取了臺協、臺企、台商對做好疫情防控涉臺工作的建議,廣泛徵求省直相關部門(單位)意見,落實責任單位和分工,確保措施能落地,臺胞有真感。

 

在助力臺企“11條”發佈後,四川採取多種舉措予以落實落地。發佈“26條操作指南”;舉行金融服務台資中小企業對接會,搭建政企銀對接平臺,助力臺企復工複產與達產滿產;組織在川台資農業企業家專家服務基層面對面,傳播現代農業理念、技術,助力脫貧攻堅;向因旱災水災受損嚴重的台資農業企業提供救濟補助;成立四川首個涉臺產業專項功能委員會——台資農業企業委員會;助推台資銀行與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台資企業對接合作;組織部分臺企參加“台資企業拓內銷”推介對接活動;加強川渝合作,促進臺胞臺企參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舉行助力臺企“11條”臺灣青年創業交流座談會等。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川臺經貿交流合作在變局中開了新局。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四川新增臺企78家,4家臺企增資,新增台商投資總額2.3億美元。(完)

 

“四川支持臺企12條”措施如下

 

一、持續幫扶台資企業復工複產。根據我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複產總體安排,協助解決台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供應鏈協同、達產等方面困難,確保台資企業同等享受中央和我省出臺的各類援企穩崗政策。

 

二、統籌協調推進重大台資專案。參照重大外資專案有關機制協調推進重大台資專案,密切跟蹤在談專案進展。充分發揮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川臺農業合作示範基地等各類載體平臺優勢,鼓勵各地出臺具有競爭力和針對性的招商引資政策,加強各級聯動和部門協同,完善重大台資專案跟蹤儲備機制。緊緊圍繞我省工業“5+1”、農業“10+3”、服務業“4+6”重點產業,支持相關重大台資專案納入省重點專案名單,對相關專案建立綠色通道,做好工程建設保障、審批事項銜接,開展全流程對接服務,促進台資專案加快落地見效,為台資企業參與本地重大專案提供同等待遇。

 

三、積極支持台資企業增資擴產。各地主動對接有關台資企業增資計畫或意向,努力挖掘外資存量,加大對台資企業再投資支持力度,鼓勵存量專案增資擴能。鼓勵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支持台資企業增資擴產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規定,支持台資企業以分配利潤進行再投資。支持台資企業參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等國家區域發展戰略。鼓勵中國(四川)自貿試驗區、天府新區、省級新區和各類開發區加大利用台資力度,積極承接東部地區台資產業轉移。

 

四、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台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產和建設。對台資企業和臺灣高端人才從事新型基礎設施相關的積體電路、工業軟體、資訊系統等,提供與大陸企業和同胞同等待遇。繼續支持台資企業參與交通、能源、水利等傳統基礎設施建設。

 

五、支持台資企業穩外貿。鼓勵台資企業發展跨境電商,開展線上供采對接,擴大出口業務。鼓勵和引導台資企業充分利用中歐班列(成都)、“蓉歐+”東盟國際班列開展進出口貿易。落實相關紓困政策,支持台資加工貿易企業統籌內外貿發展。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對台資企業的覆蓋面。

 

六、有效引導台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支持台資企業適應大陸“互聯網+”發展和消費升級趨勢,借助大陸電商平臺開展線上市場行銷推廣,拓寬對接內需市場的管道,充分挖掘大陸市場潛力。

 

七、全面落實規費減免政策。落實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按規定免征或減半徵收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條件的地方可研究出臺減免物業租金、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加大企業職工技能培訓補貼等支持政策,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同等申請享受。

 

八、強化金融支持台資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複產。落實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相關政策,深入開展金融支持穩企業保就業工作,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台資企業提供優惠的金融服務。發揮國有控股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的補充作用,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滿足台資企業差異化金融需求。鼓勵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主板、中小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臺灣金融機構把握大陸金融領域自主開放新機遇,在川渝設立分支機構或區域性總部,積極參與兩岸金融合作和金融對外開放試點工作,支持成渝地區共建西部金融中心。

 

九、充分保障台資專案合理用地需求。對於台資企業復工複產、重大投資專案,堅持“要素跟著專案走”,合理安排用地計畫指標,按照《國務院關於授權和委託用地審批權的決定》(國發〔2020〕4號)等政策檔和“放管服”要求依法依規做好用地保障服務。鼓勵探索推行“標準地”供應改革,通過區域評價統一化、開發標準公開化、權利義務合同化、履約監管閉環化等方式,加快台資專案落地。

 

十、有力支持台資中小企業發展。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提升年”活動。充分發揮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作用,通過線上培訓等形式,為台資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技術、管理等方面服務。積極幫助台資中小企業解決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動關係等法律問題。鼓勵台資中小企業利用好本級相關資金等支持政策。

 

十一、主動做好台資企業服務工作。對台資企業一視同仁,著力為台資企業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加強與本地台資企業協會、重點台資企業等溝通交流,宣傳解讀有關政策法規,通報疫情防控和復工複產有關工作要求,認真聽取台資企業意見建議,積極回應台資企業關切訴求,妥善化解涉臺糾紛,切實維護台資企業合法權益。

 

十二、扎實抓好貫徹落實。省級相關責任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和責任分工,推動各地方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台辦要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各地實際,共同做好上述工作部署,全面瞭解台資企業困難和訴求,支持台資企業應對疫情、復工複產和投資發展,防範化解潛在風險,持續促進川臺經濟交流合作,深化川臺融合發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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