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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將至”,在嵐臺胞想結婚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時間:2020-05-18 原標題:“520”,戀上對面的TA?那還等什麼
2020年5月20日有著“愛你愛你我愛你”的甜蜜寓意,不少情侶都選擇在這一天辦理結婚登記,那麼如果臺胞需要在平潭辦理結婚登記的話,該準備哪些材料,需要很麻煩的流程嗎?答案當然是不用啦,在嵐臺胞可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登記方式,具體怎麼操作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步:
在平潭辦理結婚登記
臺胞領取“單身證明”(無婚姻登記證明)——到平潭婚姻登記中心辦理結婚登記——提交材料,審核無誤約30分鐘即可領取結婚證
辦理人:臺配和陸配本人
辦理檔:中國大陸結婚證(雙方各一本)
辦理地點:實驗區管委會行政服務中心3層平潭婚姻登記中心
所需材料:
臺配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正本、影本各一份
2.臺灣身份證的正本、影本各一份
3.單身證明公證書
陸配
1.大陸居民戶口名簿正本、戶口名簿本人頁和戶主首頁影本各一份
2.大陸身份證正本
雙方近期2寸紅底免冠合照3張(可去照相館告知結婚用)
提醒:
1.先致電陸配戶籍省會的司法局確認臺配的單身證明是否已經寄到(通常需要一個月時間),如果已經寄到,先去司法局核對資料並繳費,司法局蓋章確認核對正確,拿到已經驗證好的單身證明後,方可去結婚登記,這是結婚前的必要動作。
2.在防疫期間,如需辦理結婚證需提前通過閩政通APP、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預約。如果想在5月20日當天登記結婚,可在5月16日0時起進行預約,當天可預約100對結婚登記新人。
第二步:
赴臺灣辦理結婚登記
在大陸辦理完結婚流程之後,新人們還需要完成臺灣方面的認證即可完成兩岸婚姻登記。
大陸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公證並寄回臺灣——臺灣海基會辦理結婚公證前認證——臺配到臺灣移民署申請陸配來臺的團聚簽證——臺配家屬接受移民署簡單訪問——辦理通行證以及無犯罪記錄證明公證——陸配入臺後移民署對夫妻方各進行面談——臺灣辦理結婚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