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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政策: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平潭綜合實驗區打造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19-12-04     【轉載】   來自: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商局

根據平潭“十三五”規劃建議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為加快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金融產業集聚與發展,構建與打造對台合作平臺相適應的區域特色金融體系,結合我區實際,十三五期間啟動建設海峽兩岸特色金融產業集聚區(簡稱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特制定本方案。


一、平潭金融產業現狀分析

在實驗區和自貿區雙區疊加驅動背景下,我區財稅優惠政策和金融創新政策凸顯優勢,吸引了不少金融企業落地。


1.產業現狀。截止2015年10月底, 我區已入駐的各種金融類企業328家,比2014年底增加210家,增長177.97%,其中金融企業34家,比2014年底新增8家,增長30.76%;類金融企業294家,比2014年底新增202家,增長219.56%。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政策窪地與業態集聚效應初顯。


2.存在問題。一是高級金融與服務人才匱乏,難以適應金融創新發展需求;二是金融市場體系建設滯後,缺乏有影響力的金融與類金融企業;三是金融企業服務地方經濟、改革創新的能力有待增強;四是金融產業聚集的配套場所有待加強。


3.原因分析。一是缺少產業實體支撐;二是缺少本土金融人才;三是商業環境不夠成熟;四是民間資金外流嚴重。


二、打造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目標


以“十三五”規劃為指導,以打造對台合作平臺為主線,力爭到2020年,建設形成業態比較豐富、門類相對齊全、適應區域發展、服務海絲的准國際化的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集聚“數量超千家、產值超千億”的金融與類金融產業集群,打造特色金融支柱產業,形成綜合實驗區和自貿試驗區核心經濟增長點,為建設兩岸共同家園和國際旅遊島提供金融服務和資金保障,發揮聯繫兩岸、服務海絲的突出作用。


建設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必須強化五大發展理念:


1.秉持創新的金融理念。借力“雙區疊加”的政策支持和集聚效應,不斷完善金融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保障措施,鼓勵支援金融企業產品創新、業態創新、機制創新,拓寬對台特色金融服務,促進支柱產業集聚發展。


2.發展協調的金融業態。在持續發展傳統金融業的基礎上,重點集聚發展互聯網金融、股權投資基金和要素交易場所等新興特色金融,打造金融與類金融、傳統與新興業態相互補充的協調結構;培育門類相對豐富、適應區域發展的金融業態。


3.營造綠色的金融生態。注重支持綠色金融產業發展,注重維護互助、互信、互諒、互讓的融資氛圍,注重培育活躍、有序、安全、平穩的市場環境,促進金融企業在競爭、合作、和諧、共贏中實現科學發展。


4.拓展開放的金融環境。堅持全面、理性、互利、共贏的金融開放政策,積極促進金融業對台開放、對外開放,著力精准引進陸資、台資、外資以及合資的金融或類金融企業、持牌或非持牌機構、法人或非法人機構,打造立足海西、面向全球、兩岸聯動、服務海絲的特色金融對台合作平臺。


5.構建共用的金融平臺。在豐富金融業態、完善金融體系的同時,加快建設集聚區基礎設施及公共投融資資訊互動服務平臺。為兩岸企業、金融類機構和民眾,提供金融類資料、投融資專案和人力資源等資訊與服務,促進市場成熟、資源整合、優化配置、高效共用。


三、集聚兩岸特色金融業態


(一)銀行業


1.重點引進並支持若干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我區設立分支機搆。


2.積極推動設立地方法人銀行。


3.著力探索創新兩岸跨境人民幣雙向貸款、資金池和離岸金融等業務試點。


4.鼓勵各銀行機構向上級行爭取金融創新產品試點工作。


(二)證券業


1.全力支援並推動兩岸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的設立。


2.積極推動開展兩岸證券業合作,推動入駐我區的外資證券機構開展A股經紀業務的試點政策落地;爭取符合條件的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投資試點。


(三)保險業


1.支援設立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和保險業產品創新研發中心,加大創新力度,拓展業務領域,探索具有兩岸特色的保險產品與服務創新。


2.積極引進台資、港澳等外資獨資、合資法人保險公司落戶平潭。


3.引導鼓勵在區內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公司,豐富保險業態,完善保險體系。


4.支持保險機構開展出口信用保險、國內貿易信用險,船舶保險、貨物咻敱kU、海事責任險和海邩I信貸保證保險等特色險種。


5.鼓勵保險機構通過股權投資、債權計畫、基金等多元化方式,為海邩I、隧道業等傳統產業和新興產業提供資金支援。


(四)類金融業


1.協力廠商支付。重點推進協力廠商支付公司的牌照申請工作,儘快建成支付構架系統,鼓勵申辦跨境支付業務。積極吸引更多協力廠商支付持牌公司入住平潭。


2.貨幣經紀。積極推進貨幣兌換機構在平潭開展新臺幣等多幣種代理兌換;積極協調持牌特許經營貨幣機構與銀行開展對台匯兌業務合作。


3.股權投資。大力引進設立內資、台資、外資或兩岸合資的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和基金,積極推動股權投資基金產業集聚。鼓勵支援股權投資企業到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備案。


4.交易場所。積極引進集聚兩岸有實力、有規模的權益類和大宗商品交易場所。


5.融資租賃。積極引進多家融資租賃公司落地。依託雙區政策,努力引進海洋工程、醫療設備、機械設備等專業融資租賃公司。支持融資租賃業與平潭海邩I合作。


6.商業保理。重點推動有意向的商業保理公司入駐,鼓勵保理公司與基礎設施、新興產業的合作。


7.金融服務平臺。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金融後臺服務,拓展金融大資料業務;建設公共投融資資訊互動服務平臺;積極吸引兩岸投資諮詢、會計、審計、律師、資產評估等仲介服務機構,為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發展提供配套服務。


8.互聯網金融。積極引進各類互聯網金融企業入駐,加快推動“互聯網+”一攬子類金融項目落地,打造業態豐富、咝蟹健、創新活躍、服務高效、環境優良、影響廣泛的特色互聯網金融版塊。


四、金融集聚配套政策


充分發揮政策優勢,提升金融服務水準,進一步簡化程式、完善獎補政策,讓入駐集聚區的企業層層有扶持、環環有優惠。


(一)獎補政策有特色,企業稅後享優惠


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置“優惠政策兌現受理”視窗,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優質服務。對滿足條件要求、材料齊全的申請企業實現5個工作日內辦結兌現流程。同時完善獎補政策,適當提高獎補力度,讓企業充分受益。根據業務類型不同,採用直接審批制和並聯審核制兩種辦法:對於開辦補助、創新獎補和上市獎補,採用“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一章審批、一日辦結”直接審批制的方式,由區行政審批局直接審批,1個工作日內辦結,把審批結果轉給國庫支付中心統一支付;對於經營貢獻獎和個稅補助等採用“一表申請、一口受理、並聯審核、一章審批、一周辦結”並聯審核制的方式,獎補視窗收件後,轉給區財政金融局出具審核意見(在4個工作日內),再轉給區行政審批局審批辦結(1個工作日內),把審批結果轉給國庫支付中心統一支付。


1.開辦補助。對新設或遷入的貸款公司、典當行、資產管理公司、貴金屬紀念品發行交易、各類權益、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互聯網金融企業、金融後臺服務公司等類金融企業,按照《平潭綜合實驗區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給予開辦補助:實際到位註冊資本金在10億元及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10億元~7億元,補助800萬元;7億元~5億元,補助500萬元;5億元~2億元,補助300萬元。對在我區已設、新設或遷入的融資租賃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按實繳註冊資本金給予開辦補助:5000萬元~5億元的,補助100萬元;5億元~10億元的,補助300萬元;10億元以上的,補助500萬元。


2.經營貢獻獎。年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在100萬元及以上的金融企業,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改進為自滿足條件年度起按照年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的50%給予獎勵;年繳納入庫稅收總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的70%給予獎勵。對在我區已設、新設或遷入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細化為從申報獎補年度起,前兩年按繳納入庫的地方級稅收100%予以獎勵,後三年按繳納入庫的地方級稅收的90%予以獎勵,其餘年度按繳納入庫地方級稅收50%予以獎勵。財政扶持原則上一年集中申報辦理一次,對重點企業按季度辦理,以80%預撥兌現,年終統一清算。自然人進行股權投資並減持股票,在我區形成稅收收入的,可參照上述股權投資企業獎補政策對自然人給予獎勵。


3.個稅補助。對金融企業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5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管人員及專業人員,前兩年按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級分成部分的80%,第三年起按60%給予企業高管人員及專業人員貢獻獎勵。


4.創新獎補。對入駐我區的企業設立產品創新獎,鼓勵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新興金融業等各個行業研發符合促進兩岸和平潭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根據各類創新產品的市場效益,由實驗區管委會給予一次性獎勵和表彰。


5.上市獎補。鼓勵各類上市企業入駐平潭,並通過主機板、新三板、海交中心等掛牌實現直接融資的,給予上市獎補、經營貢獻獎勵等優惠政策。


(二)配套扶持顯特色,企業發展有保障


鼓勵金融企業引進高管和專業人才,凡符合我區中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享受區內一系列人才配套扶持政策。具體按照《平潭綜合實驗區關於加強中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執行。


1.津貼獎勵。經認定的總部經濟和類金融企業,引進人才可享受相應的津貼、住房保障、安家補助和科研創業啟動資金等待遇。A類高端人才每月生活津貼5000元-20000元;B類中高層次人才每月生活津貼1000元-3000元。按人才在實驗區實際工作時間,最高發放60個月。


2.住房保障。引進人才的住房保障按照其類別、家庭狀況、以及住房房源等實際,可採用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


3.安家補助。A類人才給予30萬-100萬元安家補助;B類人才給予5萬-20萬元的安家補助,安家補助費分3年發放。


4.子女入學。引進人才的子女在入學方面享受特殊照顧政策,由異地、境外(國外)轉入就學的,可一次選擇實驗區內公辦學校就讀;引進人才家屬及子女沒有隨遷的,用人單位每年給予引進人才報銷兩趟往返探親交通旅費。


5.社保醫保。引進人才可參加現行養老、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引進的高端企業人才可享受實驗區公務員醫療保險待遇,所需資金通過現行醫療保障制度解決,不足部分由實驗區財政撥付。


五、金融集聚保障措施


秉持先行先試的原則,充分利用雙區優勢,結合平潭自身實際,落實企業更加便捷的註冊、入駐、郀I等措施。


(一)商事登記出特色,視窗服務有效率


1.放寬名稱核准登記制度。對於註冊在我區的類金融企業,註冊名稱中含“股權”、“投資”、“基金”、“基金管理”、“支付”、“交易”、“資本”、“資產”、“產業”、“金融”、“金控”、“征信”、“互聯網金融”、“金融資訊”、“金融服務”、“私募基金”、“大資料”等金融行業用語字樣的名稱核准,區行政審批局要通過商事登記系統,在視窗受理時即給予無障礙審批。


2.綠色通道提供便捷支撐。充分發揮我區的商事登記“一表申報、一口受理、一證一碼、一章審批、印章即刻、立等可取”審批服務優勢,區行政服務中心要設立綠色通道,提供優質高效註冊服務,安排專職人員指導準備、填寫相關材料,並在材料齊全後立即可辦理登記註冊,實現立等可取。在“平潭自貿區”官方網站公開財稅優惠政策、獎補辦理流程,提供獎補表格下載。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服務大廳設置“優惠政策兌現受理視窗”,及時接收企業申報獎補。創新退稅獎補服務方式,探索無需企業申報自動辦理獎補兌現模式,即在年度終了30日內,採信稅務部門稅款入庫資料,直接撥付獎補資金到企業帳戶,為企業提供最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3.提升素質構建軟環境。加強行政服務中心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視窗單位績效考評制度。紮實改進工作作風,提升服務水準。推行並落實“首問責任制”,即在引導台、業務櫃檯和辦理業務處理過程中,首先接受來訪、諮詢或受理業務的工作人員,要全程負責給予辦事人員必要的指引、介紹、答疑、受理等服務,辦結後轉交下一環節工作人員;同時,哂棉k公自動化系統改進業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鼓勵“以商招商”。鼓勵從事金融服務、專業諮詢、招商引資等業務的各類企業加入我區金融業招商團隊,認定為我區招商合作夥伴。對招商合作夥伴引進金融企業實繳註冊資本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招商合作夥伴一定招商獎勵,其中,單戶企業實繳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獎勵1000元;5000萬元-1億元,獎勵5000元;1億元以上,獎勵12000元。


(二)入駐服務見特色,落地發展顯成效


利用金井灣商務營咧行牡慕煌ū憬荨⑼ㄓ嵕W路專業設備齊全、市政設施配套完善、集金融、商務、政務、文化為一體的綜合優勢,根據金井灣商務營咧行臓I吖芾矸桨福瑑嵖焱晟迫雲^配套服務,加快推動形成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


1.明確產業集聚區域。集聚區相對集中,於台創園和商務營咧行慕ㄔO金融大廈,用於兩岸銀行、證券、保險、基金、融資租賃、擔保等金融機構入駐。具體咦靼凑仗▌搱D和商務郀I中心有關方案執行。


2.享有入駐優惠政策。對於入駐集聚區的金融企業經金融辦確認後可享有相關租售優惠,即售讓按照年度地方稅收或地方投融資貢獻量,給予對應幅度的市場價折扣,逐年優惠至綜合成本價;租賃按照年度地方稅收或地方投融資貢獻量,給予不超過30%的折扣。具體標準按照《金井灣商務營咧行臓I吖芾矸桨浮穲绦小�


3.簡化企業入駐流程。為方便企業入駐,商務營咧行臉I主區國有資產管理公司要設立金融企業服務視窗,簡化流程,主動服務,為有意向入駐企業提供入駐租售優惠政策檔以及工程相關圖紙資料、引導現場實地察看、確定選址、簽訂認購(租)協議。


(三)助力咦魈硖厣髽I郀I有保障


完善金融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利用政策疊加優勢,綜合哂眯刨J、擔保、財政補助、產業基金等多管道解決融資問題。


1.貸款貼息。支援金融企業在區內銀行申請貸款,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貼息補助,貼息標準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一半,貼息期限不超過三年,貼息補助不超過100萬。


2.掛牌補助。鼓勵區內金融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權交易系統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拓寬資金管道來源,並適當給予補助。凡在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並實繳註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連續兩年年均交易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凡在全國中小企業股權交易系統掛牌的,並實繳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


3.融資支持。對處於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金融企業,雛鷹基金、雄鷹基金及臺灣青年創業基金優先予以天使投資或股權投資,區信平擔保公司可配套提供融資擔保。


(四)行業管理立特色,市場環境有氛圍


1.建設市場,培育市場,規範市場。一是積極推進金融產業集聚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二是扶持、培育和壯大一批有影響力、有一定規模的金融企業,即時更新市場需求,瞭解市場走向動態,努力推動技術標準和資料標準的統一。三是完善市場制度,建立行業協會自律制度,引導市場競爭有序、科學發展。


2.營造競爭、合作、和諧的市場環境。構建在競爭中和諧有序、相互協作的市場氛圍。建設公共投融資資訊互動服務平臺,提供金融市場透明、公開、對稱的資訊,降低企業資訊獲得成本,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創造健康、公平的市場環境。


3.健全金融行業協會自律體系。組建金融行業協會及其分類分會。建立金融與類金融行業自律機制;協助政府指導區內金融企業的入駐、擴展、申請牌照、規範咦鳌⒄腺Y源等;組織各金融企業進行經驗交流分享,實現資訊資源的優化配置,結合產業特點,努力營造適合金融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五)服務監管顯特色,金融風險有防控


一是區金融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人民銀行、銀監辦等監管部門,加強對金融產業的監管與服務,對金融企業經營情況和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尤其是對企業資金的來源、流向、偏離度等風險邊界加強監管。


二是強化金融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負法則”的基本理念。要求所有申報牌照的金融類企業,提供開展業務存在的風險點及應對措施。政府據此對事前有盡責的追蹤瞭解,事中通過行業自律機制掌握重大變動和風險資訊,事後的突發事件有預案和處置措施。


三是建立與金融企業資訊時時溝通的機制。溝通內容包括:企業入駐、產業發展及變動、企業法人變更、企業重大人事調整、企業登出等資訊,做到對企業及時跟蹤監管。


四是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四色機制(根據風險的嚴重性由小至大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及紅色,對照相應的風險程度給予不同的關注程度及解決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防範金融企業經營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平潭金融穩定、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大好局面。


附件


 擬推進的兩岸特色金融集聚區重點專案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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